霸州市2021年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精神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动“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殖健康,保护育龄妇女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和性传染病的预防,河北省2021年继续实施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现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提高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安全的避孕服务。
(二)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逐步提高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知晓率,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安全,预防性传染病传播。
(三)促进育龄人群应用高效避孕方法,提高区域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和区域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覆盖率。
(四)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提升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二、目标人群
辖区内常住育龄人群、需要取环等服务的超出育龄期的人群和流动人口。
三、项目内容和定点单位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其中: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主要包括省级集中采购、逐级存储和调拨、发放服务等;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主要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输卵管绝育、吻合术,输精管绝育、吻合术以及术后随访回访等(见附件1)。
霸州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霸州市第二医院、霸州市第三医院、霸州市中医院、霸州镇卫生院、胜芳镇卫生院、东杨庄乡卫生院、南孟中心卫生院、康仙庄镇卫生院、岔河集乡卫生院、煎茶铺中心卫生院、开发区医院等13家医疗机构为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项目定点单位。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一)管理组织。为保障我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成立霸州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和技术专家组,明确职责,对全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进行组织管理与监督指导,并狠抓落实。
(二)技术监管。选聘专家,成立县级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专家技术组,专家组由医疗、妇幼保健及药具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区域内提供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配合本级药具管理机构开展专业技能培训、现场调研督导,实施质量监控,确保发放和技术服务符合规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项目效果。
职责分工详见附件2、3、4。
五、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资金使用安排。免费提供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经费主要包括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采购专项经费、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经费、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经费。避孕药具采购专项经费由省药具管理中心主要用于药具集中采购。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经费是用于存储调拨和发放环节的药具能力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费、修缮建设费、药具运杂费、库房仓储费、宣传及培训费、高新技术推广费、质量监管费、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费、业务调研费、项目绩效考核评估费(参照基本公卫项目考评活动内容和标准列支)、搬倒费、劳保用品购置费和其他业务费,在发放服务环节主要用于服务机构开展咨询指导、信息登记和发放服务等。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经费是县级药具管理站根据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定点单位的手术完成情况,定期为其预拨和结算的费用。2021年各县(市、区)扫二维码领取免费安全套的自助发放机覆盖率要达到辖区常住人口每7500人1台。
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结算标准仍按照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和物价部门等印发的现行医疗服务价目执行。八项手术费用均包括各项医学检查及手术费,其中放置宫内节育器术每例301元、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每例373元、放置皮下埋植剂术每例562元、取出皮下埋植剂术每例466元、输卵管绝育术每例688元、输精管绝育术每例298元、输卵管吻合术每例1615元、输精管吻合术每例901元。结算经费不包括购买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等所需费用。放置非免费提供的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不予结算。
定点单位要在省避孕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录入信息。县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财力情况,安排基本避孕项目工作经费,用于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的使用要坚持“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加强管理、保证效益”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结算流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定点的服务机构要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和相关技术文件,认真提供各项服务,如实填写咨询服务记录、发放记录、病历、手术和随访记录,据实结算服务经费,不得弄虚作假,确保经费专款专用,留存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服务信息完整录入省避孕服务平台后,由县药具管理机构进行逐一电话回访、审核、汇总,确保手术信息的真实性。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工作流程与要求
(一)省级集中采购。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中心受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具体负责全省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省级集中采购工作。市级和县级药具管理单位分别负责制订本辖区需求计划。
(二)逐级存储调拨。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省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存储和调拨工作。全省各级药具管理部门在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入库、存储、出库和运输等流通环节,应当全程遵守国家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存储、运输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保障产品质量。如实记录药具入库、出库和库存等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对于经检验不符合标准、变质失效、超过有效期的药具,应当如实登记,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并销毁。对各级从事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存储、调拨、放置、发放等服务的机构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流入市场。
(三)服务流程。设置在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具服务单位将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纳入本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并反馈。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以及相关医学规范和指南等技术文件,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工作、健康、生理特点等,提供有针对性的避孕专业咨询指导服务并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帮助服务对象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安全、高效、适宜的避孕药具和避孕方法。定点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避孕服务平台为目标人群提供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做好术后随访、服务满意度回访和不良反应监测、上报等工作。服务对象在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直接享受规定的免费服务,服务信息完整录入省避孕服务平台。探索纳入免费服务定点单位的三级医院,接受基层医院转诊,做好流产后、产后避孕和围绝经期妇女取环服务工作。
(四)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化管理流程。进一步加强河北省避孕项目和健康宣传服务管理平台推广应用,提高规范化水平和群众注册率,切实把基本避孕服务项目打造成亮点项目、标杆项目、示范项目。承担提供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的单位和实施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提供避孕药具的单位和实施避孕手术的医疗机构,应通过省避孕服务平台实时录入提供避孕药具和实施避孕手术情况,逐级分类汇总后生成报表,与同级妇幼保健机构数据共享,按要求报国家卫健委。
(五)队伍和宣传阵地建设。把乡村计生协队伍和药具队伍的整合摆在突出位置,推动药具队伍逐步融入计生协组织体系,拓宽计生协服务领域,丰富计生协工作内容,更好发挥计生协作用。坚持“乡镇计生协—村计生协”发放渠道和“乡镇卫生院—村医”发放渠道“两条腿”走路,织密服务网络,打造“十五分钟服务圈”。把基层网点作为宣传阵地,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网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做好新媒体宣传工作,探索将项目宣传内容融入大卫生、大健康和文明创建宣传之中。
七、项目绩效评估
(一)工作指标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过程绩效指标主要有:发放基本避孕药具服务符合率、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符合率。结果绩效指标主要有: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人次数、区域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人数、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区域基本避孕手术服务覆盖率、服务对象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人工流产率、分娩间隔适当率。
(二)业务报表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需要上报的业务报表主要有:年度基本避孕药具采购情况表、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和放置服务月统计报表、基本避孕药具和手术服务结果统计表、全国妇幼卫生统计调查制度《计划生育服务情况年报表》(卫健统56表,国统制〔2018〕50号)、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制度《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措施情况统计表》(卫计统68表,国统办函〔2015〕415号,县区提供当年数据)、全国妇幼卫生统计调查制度《产妇分娩信息登记表》(卫健统52-2表,国统制〔2018〕50号)各类报表(见附件5-10)。
(三)评估办法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绩效评估与其他基本公卫项目绩效评估统一组织实施,由局药具管理站参照河北省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绩效指标表(附件11)制定评估工作表,负责日常绩效监控与评价工作,建立项目动态监测和督导制度,建立追责问责制度,分级实施好项目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管理、资金保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绩效评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1.河北省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内容
2.霸州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3.霸州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专家技术组
4.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职责分工
5.年度基本避孕药具采购情况统计表
6.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和放置服务月统计报表
7.年度基本避孕药具和手术服务结果统计表
8.计划生育服务情况年报表
9.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措施情况统计表
10.产妇分娩信息登记表
11.河北省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绩效指标表
附件1
河北省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内容
一、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
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均有义务承担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在机构内醒目位置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告知群众。鼓励通过社区、高校、自助发放机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发放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方便育龄群众获得避孕药具,提高可及性。要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接收、存储、发放服务记录,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服务质量检查,定期分析业务数据,加强质量控制,提高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准确性。
提供基本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应按技术常规免费提供各项医学检查(初诊排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视觉、心、肝、肺、脾、静脉曲张、皮肤等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B超等,排除禁忌证。服用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妇女应定期随访,检查内容与初诊排查基本一致。
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术。适用于育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宫内节育器且无禁忌证者,特别适合保持适当生育间隔拟再次生育的妇女或要求紧急避孕并愿意继续以宫内节育器避孕者。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妊娠试验,B超、心电图等和手术过程。
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使用免费宫内节育器。
(二)取出宫内节育器术。适用于以下无禁忌证者:到期更换或要求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或拟计划妊娠,绝经过渡期月经紊乱,闭经6个月以上,因不良反应或并发症须取出,带器妊娠,阴道异常出血等。取出宫内节育器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B超或腹平片检查等和手术过程。
(三)放置皮下埋植剂术。适用于健康育龄妇女且无禁忌证者。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核心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盆腔B超等和手术过程。在符合医学指征的情况下应优先推荐使用免费皮下埋植剂。
(四)取出皮下埋植剂术。适用于以下无禁忌证者:埋植剂使用期已满、计划妊娠、更换避孕措施、不需要继续避孕、因不良反应取出、避孕失败、患有其他疾病不宜继续使用等。取出皮下埋植剂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心肺听诊,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核心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盆腔B超等和手术过程。
(五)输卵管绝育术。适用于经充分咨询,自主知情选择自愿要求输卵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证者,或因某种器质性疾病如心脏、肝肾脏疾患等要求输卵管结扎术。输卵管绝育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1年内检查正常者可免除),心电图、胸片、B超,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和手术过程。
(六)输卵管吻合术。适用于要求再生育且无禁忌证的妇女。输卵管吻合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肝肾功能、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心电图、胸片等,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和手术过程。
(七)输精管绝育术。已婚男子自愿要求输精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证者。输精管绝育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外生殖器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和手术过程。
(八)输精管吻合术。适用于要求再生育、输精管绝育术后附睾淤积症经非手术治疗无效等情况且无禁忌证者。输卵管吻合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体格检查,泌尿生殖系统检查,精液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应用普鲁卡因麻醉者的皮试等和手术过程。
附件2
霸州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为保障全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霸州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与监督指导。
组 长:崔伟平 市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股长
副组长:刘 杰 市卫生健康局药具管理站站长
樊 洪 市卫生健康局财务监督管理中心主任
刘丽萍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邓继英 市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副股长
张 淼 市卫生健康局财务监督管理中心科员
王亚红 市卫生健康局科技教育宣传股科员
何翠兰 市卫生健康局药具管理站科员
房亚杰 市卫生健康局药具管理站科员
职 责:负责全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定期组织进行督导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药具管理站,刘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霸州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专家技术组
为提升全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的服务水平,成立霸州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专家技术组,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质量控制、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一、项目管理专家
何翠兰 市卫生健康局药具管理站科员
房亚杰 市卫生健康局药具管理站科员
李 莹 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科长
李新平 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赵 亮 王庄子镇计生办主任
曹少玲 胜芳镇卫健办药具管理员
王子艳 康仙庄镇计生办药具管理员
二、技术服务专家
李海英 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齐 艳 霸州市第二医院副主任医师
刘光英 霸州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刘桂英 霸州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王 红 霸州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三、专家职责
项目管理专家职责主要是参与制定全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管理规范、绩效评估体系等,参与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参与绩效评估、总结和通报。
技术服务专家职责主要是参与制定业务工作计划,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和科学研究,推广适宜技术,定期开展督导评估和质量控制等。
附件4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部门职责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职责。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承担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的定点单位,基本避孕手术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设在妇幼保健机构。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可以作为定点单位提供免费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等服务。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发放点”和“国家免费实施避孕手术定点单位”名单、免费提供的基本避孕药具的种类、免费实施的基本避孕手术项目等信息。确定目标人群,及时发放项目资金,落实项目基础信息统计、上报、分析和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项目效果。
二、药具管理机构职责
(一)县级药具管理机构。具体承担本辖区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的管理职责。建设与保障供应和周转的避孕药具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存储场所、设施、设备、运输条件、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县域内服务单位提供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建立药具验收、入库、储存、发放等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收集项目信息,汇总需求计划。推广应用基本避孕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保证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的可追溯性。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项目效果。
(二)乡镇(街道)药具管理机构。在县级药具管理机构指导下,做好基层药具发放服务网点建设工作,制定药具调拨、上报需求计划,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服务,加强服务网点的日常监管,做好使用和发放记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服务单位职责
服务单位主要包括“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发放点”和“国家免费实施避孕手术定点单位”两类。
(一)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发放点。发放点在实现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要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群团组织、村居社区延伸,原承担药具发放服务工作的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协会会员小组长可继续承担药具发放工作。发放点要向公众公布免费避孕药具种类和领取方式等信息,医疗机构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和相关的医学规范和指南,帮助服务对象充分了解可使用的避孕方法的安全性、有效性、适应症、禁忌症、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处理方法,告知对其健康检查的结果和生理、心理特点,使其充分知情,考虑其生活、工作特点提供专业咨询,让服务对象知情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药具,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自助发放、公益性活动和其他非医疗机构发放的避孕套等,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利用省避孕服务平台采集服务信息,做好使用和发放记录的分析。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
(二)国家免费实施避孕手术定点单位。定点单位要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和相关技术文件,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工作、健康、生理特点等,提供有针对性的避孕专业咨询指导服务并进行健康宣教,帮助育龄群众选择安全高效适宜的避孕方法。规范开展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将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等相关信息记录在医疗文书中,确保信息可追溯。开展避孕药具知识、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参加药具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业务督导等。利用省避孕服务平台采集服务信息,及时上传电子病历等服务档案。收集项目信息,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5
年度基本避孕药具采购情况统计表
省 填报单位(盖章)
分类 | 品种名称 | 规格 | 包装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金额(元) |
口服短效 (示例) | 复方炔诺酮片 (示例) | 炔诺酮0.6mg,炔雌醇0.035mg | 22片 | 板 | 0.72 | 100,000 | 7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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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负责人: 填表人:
附件6
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和放置服务月统计报表
( 年 月)
填报单位:(盖章) 市 县 乡镇 单位名称:
| 合计 | 宫内节育器 | 避孕药 | 避孕套 |
皮下埋植剂 | 短效口服避孕药 | 长效口服避孕药 | 注射用避孕药 | 外用避孕药(包括避孕药栓剂、避孕药凝胶、避孕药膜) |
复方雌-孕激素避孕针(每1个个月注射1针) | 单纯孕激素避孕针(每3个月注射1针) |
套 | 套 | 板 | 片 | 支 | 支 | 粒(支、张) | 只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实际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和放置数量 | | | | | | | | | |
折合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和放置人数(人) | | | | | | | | |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负责人: 填表人:
附件7
年度基本避孕药具和手术服务结果
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市 县 乡镇 单位名称:
| 名称 | 单位 | 发放数量/手术例数 |
1 | 短效口服避孕药 | 板 | 板 |
2 | 长效口服避孕药 | 片 | 片 |
3 | 复方雌-孕激素避孕针(1个月注射1针) | 支 | 支 |
4 | 单纯孕激素避孕针 (3个月注射1针) | 支 | 支 |
5 | 外用避孕药 (栓剂、凝胶、膜) | 粒 支 张 | 粒 支 张 |
6 | 避孕套 | 只 | 只 |
7 | 放置宫内节育器术 | 套 | 例 |
8 | 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 套 | 例 |
9 | 放置皮下埋植剂术 | 套 | 例 |
10 | 取出皮下埋植剂术 | 套 | 例 |
11 | 输卵管绝育术 | 例 | 例 |
12 | 输卵管吻合术 | 例 | 例 |
13 | 输精管绝育术 | 例 | 例 |
14 | 输精管吻合术 | 例 |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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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续页)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负责人: 填表人:
附件8
计划生育服务情况年报表
20 年
表 号:卫健统56表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50号
有效期至:2021年04月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 县(市、区),行政区划代码:□□□□□□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1.县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负责收集并汇总辖区内所有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 卫生机构的数据后逐级上报。
2.统计范围为所有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3.表中的手术并发症不仅包括在本机构实施手术发生的并发症,还包括由外院转来的手术的并 发症。对于将确诊的并发症病例转出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将此例纳入该单位的统计数据,避免重复。 4.本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下年 3 月 25 日前,以网络直报方式上报。
附件9
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措施情况统计表
20 年
表 号:卫计统68表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计生委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办函〔2015〕415号
省 市(地、州) 县(市、区),行政区划代码:□□□□□□
单位:人、例
地区 | 期末已婚育龄妇女人数 | 各种避孕节育措施人数 |
合计 | 男性绝育 | 女性绝育 | 放置宫内节育器 | 皮下埋植 | 口服及注射避孕药 | 避孕套 | 外用药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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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产妇分娩信息登记表
20 年 月
表 号:卫健统52-2表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50号
有效期至:2021年0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