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工作的通知 各医院、乡镇卫生院、门诊部、妇幼保健院 :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霸州行动实施方案》(霸政(2020)15号),推进健康中国·霸州行动控烟行动实施,继续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 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对于树立和维护医疗卫生机构良好健康形象,引领公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未开展创建的医疗卫生机构立即启动建设,已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保持建设成效,推动我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力争到2022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面建成的目标。 二、强化控烟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见附件)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经费投入,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推动控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鼓励把无烟环境建设纳入本单位相关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建设无烟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劝阻技巧、戒烟服务等业务培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供戒烟咨询服务,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当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鼓励将戒烟服务融入慢病管理。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推广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建设氛围 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各种卫生健康日等节点,通过会议培训、讲座、巡展、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对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政策要求、烟草危害科普知识、戒烟服务信息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控烟、人人享有健康的良好氛围。 四、定期开展评估,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效 市爱卫办要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指导管理,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定期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无烟环境情况明查暗访,适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并及时通报相关结果。要用好评估分析结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改正,不断补齐工作短板,持续强化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霸州市卫生健康局 霸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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