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行审〔2018〕2号 为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实现基层政务阳光透明,有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全面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根据《霸州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利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依据政府权责清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2.注重重点突破。以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服务事项为重点,按照《方案》确定的试点任务,以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领域为公开重点,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3.强化标准引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编制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根据政府权责清单和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4.适应基层特点。立足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合理利用法定媒介,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及时、准确发布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的变更信息等。 (三)工作目标 按照霸州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部署,全力做好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18年8月底前,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全省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发挥示范效应,提供参考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标准体系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据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出台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开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为基础,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实际工作,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公共资源交易涉及的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汇总编制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梳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图中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属主动公开信息的,要对公开信息的名称、编码、依据,以及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进行标准化指引,列出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属非主动公开信息的,要列出法律法规依据,充分说明理由,并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实现对政务公开事项的动态调整。 (三)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同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确实把“五公开”工作要求具体落到办文、办会中,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推动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 (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方式。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调用,资源共享。综合利用政务微信、电视、报纸、公示栏、电子大屏幕、查询触摸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等平台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三、实施步骤 工作从2017年11月至2018年8月,分为前期准备、制定方案、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根据《霸州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对口联系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进行对接,明确试点工作开展相关事宜。安排和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为工作开展,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规则等进行前期准备。(完成时限: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2月17日前) (二)制定方案阶段。按照《霸州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责任部门召开会议,细化任务措施,征求部门意见,完善方案内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正式文件印发,报霸州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完成时限:2017年12月22日前) (三)安排部署阶段。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具体操作方案;研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及政务公开工作规则;细化措施、明确专人及责任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取得实效。(完成时限:2018年1月31日前) (四)组织实施阶段 1.梳理公开事项目录,制定公开目录标准。针对试点内容,结合“五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前) 2.开展标准应用。依据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应用,及时、主动公开法定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工作流程,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8月10日前,对本单位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18年8月20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审批局局长陶振永任组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宋辉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局办公室,统筹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分析解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探索创新。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实施细则》,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的标准化规范化。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估,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共满意度。 附件: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霸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我市开展河北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陶振永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副组长:宋 辉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成 员:吴树发 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帅霖 市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股 张会宾 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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