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霸州市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京华城上城小区四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1-12

    2023年1月12日,同意霸州市京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京华*城上城小区四期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55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0426.6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71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706.8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6018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5046万元。
    《项目核准批复》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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