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绿泉地热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再生水(中水)综合利用项目配套管网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7-21

2021721日,同意河北绿泉地热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再生水(中水)综合利用项目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铺设供热管网10200米,购置安装中水源热泵机组6套、循环泵12台、补水泵12台、引流泵6台及其配套的补水、过滤、配电等相关设施。项目总投资为5107.8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021.57万元。

    《项目核准批复》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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