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3

 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我市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内容格式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要使用最新修订的全国统一格式模板(注:与2020年度格式不同),各单位要按照《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格式模板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统一标题格式

各单位通过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标题格式要统一。标题格式示例: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统一发布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一发布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内发布。各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需提交霸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版→“规划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主动向社会公开。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2003-2018 版权所有: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政府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运维:霸州市政府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1310810001 冀ICP备14014833号-1 冀公网安备 131081020003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