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8月17日起,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对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的文教卫事务股窗口、社会事务股窗口、涉农事务股窗口、建设交通城管股窗口、投资项目股窗口和行政审批中心二楼的23 -31号窗口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窗口全部位于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南侧,分别为:23号窗口(文教卫事务股窗口);24号窗口(涉农事务股窗口);25号窗口(社会事务股窗口);26号窗口(工商银行窗口);27号窗口(税务联合办公窗口);28号-31号窗口(市场服务股窗口);37号-38号窗口(建设交通城管股窗口);39号窗口(投资项目股窗口)。 特此公告。
霸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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