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6:50:30 浏览次数: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编制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关于环保各项政策法规,真正与群众融为一体。按照依法公开的要求,在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本单位的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机构、工作动态、年度总结等相关情况和文件,进一步增强了单位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21条,及时发布了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及时通报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已按照申请人要求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度,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制定了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网络信息管理职责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还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由各科室负责上报,经分管主任批准后,由信息中心负责统一公开。

(四)监督保障。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坚持上网信息要经局领导审批,以“谁审核谁负责、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对信息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意识不强,公开不及时;公开的内容简单,部分栏目出现未更新的情况。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政务材料能公开的尽量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营造公开透明的工作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

2024年1月17日